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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西米尼Asciminib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常用成人剂量
费城染色体阳性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I 慢性期 (Ph+ CML-CP)
对于曾接受过2种或以上TKI(酪氨酸激酶抑制剂)治疗的Ph+ CML-CP患者:
· 推荐剂量:每天口服总量80毫克,可分为每12小时口服40毫克。
· 治疗周期:在观察到临床益处的前提下持续治疗,直至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。
对于带有T315I突变的Ph+ CML-CP患者:
· 建议剂量:每12小时口服200毫克。
特别注意事项:
· 该药物根据主要分子反应获得加速批准,其持续批准可能依赖于验证性试验中临床益处的进一步验证和描述。
· 剂量调整建议用于管理不良反应;具体参见下文剂量调整部分。
使用指南:
· 用于治疗先前已接受过2种或多种酪氨酸激酶抑制剂(TKI)治疗的CP中的Ph+ CML。
· 用于治疗带有T315I突变的CP中的Ph+ CML。
肾脏剂量调整
· 对于轻度至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(eGFR 15至89 mL/min/1.73 m²),不建议调整剂量。
· 对于终末期肾病患者(eGFR低于15 mL/min/1.73 m²),相关数据尚不可用。
肝脏剂量调整
· 对于轻度至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,不建议调整剂量。
剂量调整建议
对于先前接受过2种或多种TKI治疗的Ph+ CML-CP患者:
· 首次减少:减至每天一次40毫克或每天两次20毫克。
· 后续减少:若患者无法耐受减量后的剂量,则永久停药。
对于带有T315I突变的Ph+ CML-CP患者:
· 首次减少:减至每天两次,每次160毫克。
· 后续减少:若患者无法耐受减量后的剂量,则永久停药。
不良反应管理
· 血小板减少症和/或中性粒细胞减少症:若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(ANC)小于1 x 10⁹/L和/或血小板(PLT)小于50 x 10⁹/L,应暂停治疗,直至指标恢复。恢复后根据恢复时间决定是否减量。
· 无症状淀粉酶和/或脂肪酶升高:若指标大于2 x ULN,应暂停治疗直至解决。解决后以减少的剂量重新开始,或根据情况永久停药。
· 非血液学不良反应:对于3级或以上反应,应暂停治疗直至恢复至1级或更低,然后根据情况恢复或减少剂量,或永久停药。
用药指导
· 口服,服药前后应避免进食。
· 每日一次的剂量应在每天的同一时间服用;每日两次的剂量应每隔约12小时服用一次。
· 片剂应整片吞服,不应打碎、压碎或咀嚼。
其他注意事项
· 18岁以下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。
· 错过剂量的处理建议。
· 储存要求及条件。
· 监测及检查建议,包括全血细胞计数、血清脂肪酶和淀粉酶水平等。
· 育龄妇女应了解潜在风险,并采取避孕措施;治疗期间及停药后一周内不应母乳喂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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